時間:4/28 2:00 PM
(詳見最下方公文)
- 說是歡迎不同意見網友參加,實際上消息未公佈,只邀請反霸凌聯盟成員,其他人要打電話到立委辦公室問,但得到消息是報名已滿,惟台權會明瑄得到通知。
- 多數與會代表都表示,政府應儘速針對即時移除網路不當內容、積極協助網路霸凌受害者這兩個面向,提出有效對策。
以下來自台權會明瑄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
何明諠 於 2015年4月29日 下午6:24 寫道:
跟大家回報一下昨天公聽會的狀況。
簡言之就是,除了NCC、台權會、台北大學的黃銘輝教授表示針對網路立法有疑義,刑事局表示現行已有法可管外,現場是一面倒支持立法的聲音。所以今天已經迅速無異議通過,進入立法程序。
然後一些新聞報了很多實名制,但其實為時三個半小時的公聽會,實名制大概只出現了不到三分鐘吧。多半都還是在講霸凌多可怕,教育多重要,人格權要被尊重,所以我們必須立法,必須成立有權移除言論的專責機構之類的話。
恩,總之比較值得跟大家報告的大概是以下這些:
1. NCC希望能擴大iWIN接受申訴的範圍,但王育敏認為這樣不夠,希望能讓iWIN有直接下架的權責。
2. NCC會希望跟業者訂自律公約,讓業者自行審核。
3. 王育敏還有與會的一些學者一直覺得《通保法》會妨礙調查,希望能廢掉11-1。但NCC有澄清說要調查霸凌不必修通保法。
4. 法務部表示會持續推《通保法》修正案,希望將更多罪名納入11-1。
5. 衛福部說因為不是實名制,所以相關的保護令可能難以適用。(聽起來有變相支持實名制的可能)
iWIN的權責及實質影響力我發言時提到,但可能是因為沒有講得很順暢(因為到現場才知道一定要發言,所以事先講稿準備得比較隨便,不少地方沒有說得很清楚),NCC後來也就沒有特別回答。
BTW,沒有任何網路業者與會,王育敏最後把網路業者臭罵了一頓,說這些人都不願溝通。但我其實也覺得未來可以不用去,畢竟去了也只是變成平衡報導的一員。(攤)
以上。昨天真的蠻孤單的啊,台權會在現場就是一個沒有任何朋友的NGO,囧。
明諠
Jimy 請問現場有任何發言,討論到所謂下架與言論封鎖(白色)之間的界線問題嗎?
A: 多半都只是很粗略的叮嚀要小心,或者很宣示性地說這不是在管制言論自由,但沒有太多具體的說法。
頂多是針對霸凌的定義表示要定義清楚,關於那些可受公評、是否故意、或者受傷與否能否列入裡面這樣稍微提到而已,沒有特別針對下架這個行為本身和言論箝制做特別的討論。
另外NCC有提到業者不敢自行下架,除非有公部門願意作內容不適當的裁量。這部分因為跟前兩天寫的投書有關,所以我的發言也有帶到一些誰來裁量、裁量標準為何的質疑。
但其他與會者基本上對於下架這個行為沒什麼疑義,因為除了台權會這個不請自來的團體外,基本上在場所有NGO都是王育敏「反網路霸凌修法聯盟」的成員。
明諠